男方:某某,男,壮族,__年__月__日生,住___________,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__
女方:某某,女,汉族,_年_月_日生,住____________,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_____
男方与女方于_年认识,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,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女儿,名_。因夫妻感情不和,在家又与公婆有分歧,夫妻经常吵架无法沟通,多年长期如此。现又夫妻分居已有一个多月.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已无和好可能,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,订立离婚协议如下:
一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。
二、子女抚养、抚养费及探望权:
女儿由男方抚养,随同男方生活,抚养费以及相关费用无需女方承担。 如果女儿随女方生活.男方每月要付给女儿的生活费用500或600元,具体要根据当时的物价上涨情况来定. 读书的费用也各负责一半.如果因为大病需要治疗的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.
(因女儿情况特殊如需要带女的外出治疗需要女方共同前往照顾女儿,女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,如需要前往男方应当提前通知女方双方商量好时间。如果事先没有和女方商量女方可以拒绝。男女方外出的生活费用自行负责)
在不影响孩子学习、生活的情况下,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。(女方可随时探望女儿但带女儿外出游玩,但应提前通知男方,在征得男方同意后可带女儿外出.由于女儿情况特殊如带女儿外出发生的所有情况由女方自行承担。如果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享受同等的探望权
三、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:
⑴存款: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.
⑵房屋:双方随同男方父母同住房子所以无权分配房屋.
⑶其他财产: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,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。
四、债务的处理:
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,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,由负债方自行承担。
五、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:
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。除上述房屋、家具、家电及银行存款外,并无其他财产,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。
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。任何一方不得隐瞒、虚报、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。如任何一方有隐瞒、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,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、抽逃财产的,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、虚报、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,并追究其隐瞒、虚报、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,虚报、转移、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。
六。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:
本协议一式三份,自婚姻登记机颁发《离婚证》之日起生效,男、女双方各执一份,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。
七。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,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隆林县人民法院起诉。
男方:______女方:_______
签名:______女方: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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